9月14日,副盟长赵占军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了盟环保局关于全盟"十二五"总量削减责任目标情况的汇报,分析了我盟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了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需要采取的措施。按照会议要求,从2011年开始,我盟将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推进"十二五"减排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盟长任组长,分管盟长任副组长,环保、经信、发改、统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阿拉善盟"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物增量。项目审批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上项目必须有排放指标,符合区域和地区的规划环评要求,做到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建设排污权交易平台,组织开展排污权收储、交易试点工作,通过经济杠杆提高企业污染减排的积极性。
三是严格管理,强化监管,确保重点减排项目发挥减排效益。通过采取在线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减排项目台帐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企业环保设施监管,杜绝企业使用高硫煤,杜绝火电企业随意启动旁路烟道,保证污水处理厂设备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已完成减排任务的项目加大跟踪管理力度,实行每周一次巡查制度,确保减排项目污染防治实施正常运行。
四是落实"十二五"减排任务,分解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盟行署将与各旗政府、各区管委会及重点减排企业下达减排任务并签订减排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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