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5年的艰苦努力,甘肃省在“十一五”期间以年均6%的能耗增速支撑11%的经济增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连续5年保持在7%以上,圆满地完成了国家下达甘肃省“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这是记者日前从全省工业节能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国家规定在“十一五”期间,甘肃省节能降耗的目标为每年降低4%,5年降低20%以上,即甘肃省万元GDP能耗的标准要从2005年的2.26吨标准煤下降到1.81吨。甘肃省产业结构是以能源、原材料加工为主,工业结构不合理,高耗能、高排放、资源依靠型特征十分明显,钢铁、有色、冶金、石化、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超过70%,节能降耗压力十分艰巨。
甘肃省委、省政府对节能降耗工作高度重视,针对甘肃省工业结构“两高一资”的特殊情况,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建立起职责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切实贯彻落实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完成,省政府出台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各级、各重要企业都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逐级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严格实行考核问责机制,定期考核、“一票否决”,强化了各级政府、各重点企业的节能责任。
结合工业结构的特点,省政府以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节能作为突破口,大力实施了火电、冶金、有色、石化和水泥5大行业的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等10大节能工程项目;存量节能与增量节能并举,加大淘汰落后产能进度,关闭了一大批能耗高、污染大、效益差的小企业,实施并启动了一批重大节能技改项目;大力开展能效对标、能耗限额管理、清洁生产活动,严把新上项目能评关,为发展转换出了能源空间。针对2010年上半年能耗不降反升的形势,省政府采取严厉的调控措施,实施预警监控和倒排机制,倒排市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建立逐月预警警示制度;同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差别电价、6300千伏安以下电炉停电等措施,有力地保证了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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