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公务用车、实施政府节能采购等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点。
“十二五”期间,湖北咸宁市将突出“公共机构建筑物及用能系统、公务用车、实施政府节能采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四个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着力抓好“节能示范、绿色照明、新能源、零待机能耗、节水”五大工程,强化制度保障与技术支撑,力争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节能降耗目标。
据了解,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各项用能标与2008年相比,水耗量下降36.4%,人均用量下降37.8%;电耗量下降4.9%,单位建筑面积用电下降16%;单车油耗下降3%.市直纳入统计的94家单位中,64家单位实现了单项能耗下降,占总数的68%,行政运行成本明显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