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贯彻国家标准的执行力是节电的关键问题
何主任认为,我国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中规定的照度水平是参照CIE标准制订的,本来就比美、德、日等发达国家的标准高出1倍,完全能够满足道路功能照明的需要。但是现有城市道路照明的亮度(照度)又普遍超过国家标准。根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所测量全国10个城市22条道路路面的平均照度为66lx。这个值比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规定的平均照度(20/30lx)高了2.2~3.3倍,即使按全部新安装路灯计算,乘以0.75维护系数,也高出1.65~2.5倍。而且在测量中还有许多城市路面的平均照度在100lx以上,有的甚至达到130lx。这种过高的路面亮度(照度)对于提高道路照明效果并没有什么帮助,实际是一种巨大的能源浪费。因此如果切实贯彻国家标准,现有路灯节电50%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就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问题。
四、建设与管理环节制约着节能的落实
何主任很沉重的指出,由于历史原因及管理体制问题,我国城市道路照明分别归公路、城管、城建、园林等不同部门管理,还有归电力部门管理的,城市之间的照明归交通部门管理。因此,现在我国室外照明的管理主体不明确,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不仅无法准确统计一个城市室外照明用电多少,建设部也无法落实室外照明节电的责任,还致使建设管理各个环节松散,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灵,重建设、轻管理、懒维护、疏检查、少监督的问题普遍存在。再加上运行机制设计不合理,有些地方路灯维护费是根据所用电费的14%-16%计算提成的,也就是说用电越多提成越高,节能反而是砸饭碗的事。因此节能根本无法落实。
在分析了节能的巨大潜力和存在的问题后,何开钧主任认为,只要转变观念,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节能降耗的方针,提高执行力,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室外照明节电60%以上都是可能的,实现《“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中5年(2006-2010年)累计节电25%的目标完全能达到。说到底,现在节能照明主要不是技术性问题,而是体制、机制和制度性问题,节能照明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能力比技术能力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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