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节能率计量所要求的准确度与公正性的不同,对与客户之间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节能率计量实施程序为:
- 1、在节能项目实施前,我司提交节能率及节能效益预测报告,供客户参考。
- 2、必要时,我司应提供,或在客户现场制作样板工程,以验证节能率,增加客户对节能改造的信心。
- 3、我司与客户协商,在合同中明确节能率计量之方法,指定我司与客户在节能率计量中所扮演的角色。
- 4、节能项目实施前后,根据工程需要安装计量装置,收集能源消耗数据。
- 5、节能项目实施后,我司应提交经双方确认的节能率分析报告,作为双方节能效益分享的依据。
- 6、客户按合同规定,向我司支付节能服务费。
在节能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客户或我司对节能率有异议的,可重新核算,但一年内一般不做两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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