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中推行节能改造项目时,首先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花了钱进行节能改造之后,到底能不能节能,能节多少能?资金投入能不能收到效益?
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自身承担,潜在的风险让众多石油和化工企业裹足不前,制约了企业采用节能新技术的积极性。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企业节能改造有望达到零投资、零风险的理想状态。“十一五”期间,石油和化工企业有望以这种新形式实施相关节能改造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在我国简称为EMCo,它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为客户提供节能潜力分析、节能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选购、施工、节能量检测、人员培训等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向客户保证实现合同中所承诺的节能量和节能效益。
在合同期内,EMCo的收益与节能量直接挂钩: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客户得到全部设备和节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三种类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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