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发展蓝皮书《中国低碳发展报告(2014)》已于2014年3月22日在清华大学主楼接待厅发布。《中国低碳发展报告》系列是中心的核心研究成果,迄今为止已发布了四本年度报告。该系列是国内首部综合性、原创性、专业性的低碳发展研究报告,在业界形成了显著的影响力。报告主要研究成果有:
1、雾霾治理作为外部刺激,为我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带来了重大政策机遇,成为我国低碳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转折点和全新驱动力。另外,大气污染防治与节能减碳形成协同效应,2013年-2017年京津冀地区因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将形成1.22亿吨的CO2减排能力。
2、煤制天然气项目存在资源环境影响和高碳风险,可能造成“区域治霾、全国增碳”的治理困境,需高度重视和谨慎对待。
3、2002年以来我国碳排放随城镇化率升高呈高速度直线上升,城镇化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的同时,碳排放增加4.14亿吨。如果按照常规的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走下去,其结果必然是一个惊人的高碳化过程。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必须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
4、页岩气开发对我国2010~2020期间碳减排的贡献为1.8%,对2020~2030期间碳减排的贡献为6.5%。我国页岩气开发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2030年以前难以复制美国的页岩气革命带来的降碳效应。在2030~2040年期间,页岩气对我国碳减排的贡献将有望达到20%左右。
5、2011年中国在能效领域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共计8429亿元(1305亿美元),是当年全球投资最多的国家。能效领域投资为4162亿元(644亿美元),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为4267亿元(661亿美元),两者的比例接近1:1。
6、现有的能效投融资模式难以有效地带动社会投资,这主要表现为:能效融资缺乏多样化的市场融资渠道,政府补贴占比偏高,2011年财政资金占总融资额的比例高达29.1%;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效应已显著减弱,2011年能效投资全社会平均杠杆比(定义为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的比值)为1:2.3,显著低于“十一五”时期(1:4.23)。
7、可再生能源的融资渠道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包括了银行贷款、股市、债权、风投/私募、公众等多种融资渠道。可再生能源的投资主体以企业、资本市场和公众为主,政府投资只占到很少的份额(5.1%)。可再生能源能够建立起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得益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的上网电价制度。
8、在光伏企业融资中,政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地方政府在光伏企业的融资活动中扮演了多种角色,其影响渗透到各种融资渠道。中央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2009-2010年,通过政策促进了以国家开发银行为首的国有商业银行向光伏制造业发放了大量的贷款。短期来看光伏制造业的这种基于大量资金支持的快速产能扩张模式非常高效,长期来看值得反思。
9、随着既有技术节能空间逐步收窄、成本上升,淘汰落后产能潜力不断缩小,工业企业在“十二五”时期面临更加严峻的技术与资金方面的挑战。然而,目前工业节能政策的重心主要放在提高企业的节能管理水平上,缺乏适当的政策工具应对企业面临的技术与资金方面的挑战,未来的节能政策制定必须及时做出调整。
10、减少NOx排放量是治理PM2.5的关键,而热电联产“煤改气”措施并不能显著降低NOx排放量,反而会大幅增加天然气用量,造成用气矛盾,因此不宜作为治理大气污染的有效措施来大范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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