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有关部门于2010年7月发布了《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要求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对于未采用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5元。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已核准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招标项目除外),上网电价低于上述标准的,上调至每千瓦时0.75元,高于上述标准的国家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仍执行原电价标准。
加大对生物质能开发的财政支持力度。一是支持生物燃料乙醇开发,近年共支持830多万吨燃料乙醇生产,目前乙醇汽油消费量占到全国汽油消费量的20%左右。二是支持秸杆能源化利用,已推广秸杆气化集中供气856处,秸杆固化成型102处,秸杆沼气集中供气150处,建成投产生物质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613兆瓦。三是支持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发展,并对其原料基地建设给予补助。继续加强农村沼气建设。
2009年中央政府投资50亿元,用于支持建设户用沼气166万户、乡村服务网点17739个、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2885处、大中型沼气工程1579处。2010年安排中央投资52亿元,用于支持建设户用沼气183万户、乡村服务网点14052个、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6844处、大中型沼气工程690处。到2010年底,全国户用沼气将达到4000万户,小型沼气6.5万处,大中型沼气4700处。据测算,4000万户户用沼气年均可替代薪柴和秸秆4800万吨,相当于1.32亿亩林地;年产沼气154亿立方米,可替代11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00多万吨。
深入专题了解: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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