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预示着,推行合同能源管理(EMC)将成为加快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破题之策。
“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节能新机制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引入中国后,因耗能企业“零投资”开展EMC项目就能获得节能收益,被行业人士十分看好。但促进节能产业化发展的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却并非一帆风顺。与巨大的市场空间相比,目前国内能源服务面临融资难、税费偏高以及行业标准缺失等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被看好
2010年1月28日,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正式发布了《2009年度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报告显示:2009年,全国各地节能服务公司在冶金、建材、石油化工等26个行业中的2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实施了5500多个节能项目,涵盖了“十大重点工程”的全部内容。2009年节能服务产业总计综合节能投资360.37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757.9万吨标准煤,年减排1133.85万吨碳。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我国,由于企业节能意识薄弱,加上缺乏法律、政策等手段的约束,以及能耗、污染等成本外部化下对节能工程实施提高运行成本的担忧,使得我国目前节能产业面临尴尬境地。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引入,通过资产负债表外循环机理来推动节能行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拓展了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为耗能企业提供了低风险、高效率的能源管理与托管方案。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国外称为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即能源服务公司。引进中国后称为合同能源管理,即专业节能技术服务公司接受客户(节能业主企业)委托,通过与客户签订能源服务合同,自带资金实施节能项目,为客户提供节能改善必需的设备、技术、资金等一条龙服务完成合同,再通过为客户节约下来的能源成本来获得项目收益。
“合同能源管理正是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来设置的,也更加适合中小型的技术服务公司来做。”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说,“中小节能服务公司对政策的期待也十分明显。”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