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投保与北京银行签订了《共同开展EMCo融资担保业务的合作协议》。据王晓宁透露,北京银行连续贷出节能减排贷款,最终贷款对象包括水泥厂的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以及耗能企业的水蓄冷项目等。通常,节能减排贷款会通过第三方的节能服务公司,分期贷给企业,“这些贷款多集中于中小企业,对银行来讲,这也是我们竞争的优势之一”。
北京银行称,其与开利亚洲的战略合作协议重点则在信息、客户资源共享等方面。
北京银行称,该行自与IFC合作中国的节能减排融资项目以来,已为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1.33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贷款重点是中小企业客户。这些项目将每年减少54万吨、与全球气候变化直接相关的温室气体的排放。
IFC节能减排融资项目由IFC设计,并由IFC、全球环境基金、芬兰和挪威政府共同出资创立。目的在于通过建立一个可持续融资机制,为节能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
IFC为中国的商业银行发放的节能减排融资贷款提供风险分担,同时面向银行、项目开发商、节能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提供市场、工程、项目开发和设备融资方面的技术援助服务。IFC为世界银行的下属机构,专为民营企业贷款、倡导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环保理念的融资提供服务。
2008年,兴业银行正式公开承诺采纳IFC发布的“赤道原则”,成为首家公开表示接受该原则的中资银行。
“赤道原则”是IFC参照《IFC绩效标准》建立的一套自愿性指导方针,旨在管理与发展性项目融资相关的社会和环境问题,以保证在商业银行的项目融资业务中充分考虑到社会和环境问题。实行“赤道原则”后,银行保证只为那些符合条件的项目发放贷款。目前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项目融资额约占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85%。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两年多来,项目支持范围涉及城市填埋垃圾发电、太阳能综合利用、市政路灯节能改造等,年实现节约标准煤17854吨,年减排二氧化碳221472吨,节能效果非常明显。
据介绍,兴业银行节能减排项目贷款是与世界银行成员单位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开发,率先在我国推出的针对能效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以及纯减排项目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
据悉,该业务产品在抵押担保、用款方式和还款方式等方面对传统的贷款业务来说都有非常大的突破,更有耗能企业直接融资模式、节能设备供应商贷款模式、节能设备的买方信贷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公共事业服务模式、融资租赁模式和碳金融模式等多种贷款模式供企业选择,可以满足节能减排产业不同主体的融资需求。
此外,兴业银行还可以帮助借款企业向政府部门申请贴息等优惠条件,项目经过专家审核合格,可以由兴业银行代理企业申请贴息。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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