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加强对标准实施评估工作的指导,科学、全面地了解标准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环保部组织起草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6年7月1日前反馈我部。征求意见稿可在我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下载。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范真真 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电子邮箱:biaozhun@mep.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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