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8月19日电(记者王志)为促进节能减排,山东省将全面实施强制性节能地方标准,年内修订113项节能地方标准,预计10月前全部完成,以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节能标准体系。 作为耗能大省,山东千户重点用能企业每年消耗的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耗总量的比例较大。目前,全省年综合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超过1000家。 山东省质监局副局长王随莲介绍,根据《山东省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山东将以提高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节矿标准的适应性、有效性和引领作用为核心,以资源“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内容,建立完善全省资源节约与循环经济发展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已发布主要耗能限额标准9大类41项,对于促进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6年,山东千户重点企业实现节能334万吨标准煤,全省万元GDP能耗同比降低3.46%。山东将今年确定为节能降耗的“攻坚年”,万元GDP能耗的预期目标同比下降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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