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经信节监字【2010】658号
各市经信委(青岛市发改委)、节能办、节能监察机构,有关企业:
为扎实推进能源管理师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根据《山东省能源管理师管理试行办法》和《山东省能源管理师资格培训和考试实施细则》,省经信委、省节能办制定了《山东省2011年能源管理师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山东省2011年能源管理师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能源管理师队伍建设,建立节能管理队伍,提高我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水平,根据《山东省能源管理师管理试行办法》和《山东省能源管理师资格培训和考试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重点用能单位(年综合能源消耗一万吨标准煤以上)能源管理人员为主,提高培训质量,扎实有效地做好培训考试工作,初步建立起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稳定的能源管理师队伍,为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提供专业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全省3000人以上取得能源管理师资格。
(二)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岗位,至少有一名取得能源管理师资格的人员上岗履责。
三、培训与考试
能源管理师资格培训和考试,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以学员自学为主、集中培训(辅导)为辅。实行教考分离,全省统一考试。
四、组织实施
(一)全省能源管理师资格培训(辅导)和考试工作,由省节能监察总队组织实施。
(二)实行网上报名、审核。各市节能办负责组织报名和初审;省节能办审核确认。
(三)为方便学员就近参加培训和考试,全省拟设若干个培训(辅导)和考试片区。
五、时间进度安排
(一)2011年2月28日前,各市节能办对企业申报的学员名单进行初审后报省节办(由省节能监察总队受理)。
(二)2011年3月20日前,省节能办审核,确认人员名单,并向参加第一期培训考试的学员发放教材。
(三)2011年7月31日前,省节能办向参加第二期培训考试的学员发放教材。
(四)第一次统一考试于2011年6月份举行,时间1天。5月份进行培训(辅导),时间5天。第二次统一考试于2011年10月份举行,时间1天。9月份进行培训(辅导),时间5天。
培训、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网上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60个工作日内取得资格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节能办要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所在片区负责单位,认真做好本片区内的培训和考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1年全省能源管理师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任务。
|